离任审计是公司干部离任的必经程序
发布日期:2015-08-13浏览:1359
为规范公司干部离任审计工作,健全干部监督机制,督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,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,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,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。
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公司中层正、副职等部门领导(含项目经理)。
第三条离任审计是公司干部离任的必经程序,凡组织研究拟提拔、换岗、交流、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,一律实行先审计后离任;对因组织处理等原因离任、退休、退居“二线”的领导干部,可先离任后审计。
第四条离任审计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下审一级。
第五条 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,客观公正,保守秘密。对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泄密的,按违反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处理。
第二章 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责任认定
第六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依据其工作(分工)职责确定,并根据其履职情况确认其责任。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及有关规章制度情况。
(二)任期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。
(三)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研究、论证、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。对决策失误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,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,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,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。
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公司中层正、副职等部门领导(含项目经理)。
第三条离任审计是公司干部离任的必经程序,凡组织研究拟提拔、换岗、交流、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,一律实行先审计后离任;对因组织处理等原因离任、退休、退居“二线”的领导干部,可先离任后审计。
第四条离任审计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下审一级。
第五条 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,客观公正,保守秘密。对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泄密的,按违反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处理。
第二章 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责任认定
第六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依据其工作(分工)职责确定,并根据其履职情况确认其责任。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及有关规章制度情况。
(二)任期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。
(三)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研究、论证、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。对决策失误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。